步森原实控人徐茂栋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为徐茂栋所控制公司的1.85亿元借款进行违规担保,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
深交所指出,经查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ST步森)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徐茂栋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ST步森2019年1月26日、2月13日、6月28日披露的公告,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间,*ST步森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徐茂栋涉嫌通过伪造或挪用公章、私自制作担保文件的途径,在*ST步森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以*ST步森的名义为徐茂栋所控制公司的借款进行违规担保,涉及本金合计1.85亿元,占*ST步森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65%;其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其中涉及1亿元本金的违规担保作出终审判决(详见(2019)浙民终298号《民事判决书》),*ST步森需就该1亿元本金的违规担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ST步森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徐茂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3.1.5条、第3.1.6条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3.1.1条、第3.1.2条、第3.1.4条、第3.1.9条、第4.1.1条、第4.2.1条、4.2.2条、第4.2.3条、第4.2.7条、第4.2.11条的规定,对*ST步森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徐茂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交所表示,对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为步森集团旗下子公司。天眼查数据显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85年,公司主营业务为男士衬衫、西服、西裤以及茄克衫、T恤衫、职业装等服装服饰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实控人为王春江,持有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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